发表时间:2024年1月2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特法》,《天津市实施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特法》办法》、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》(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)、《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特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水综120231号)有关规定,现将《宁河区(老城区)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(一期)水保方案报告表》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,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、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应,联系方式:刘工/183226579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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